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人选及 评选“2023年首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4- 06 访问次数:

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表彰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人才,激励广大青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加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开展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评选活动。按照工作要求,我校将启动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候选人推荐工作,同时为“2023年首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评选做好准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5月31日—2005年5月31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含)。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拥有较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励志正能量,无违纪违法行为。
    4.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农业农村改革。
    5.原则上应获得区局级及以上荣誉。
    6.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
    (二)申报类别
    申报者应在涉农创业、乡村治理、科技兴农、乡村社会实践等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1.涉农创业。从事农(包括农垦)、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从业时间3年以上,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乡村治理。从事乡村治理工作3年以上,为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成员等;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乡土文化、推广民间技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3.科技兴农。在涉农科研、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并且对农户、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涉农创业者、乡村手工业者等具有带动作用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大学生等。
    4.乡村社会实践。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行医助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环境保护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的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
    (三)评选流程
     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均以第三人称撰写、准确表述干事创业的主要经历及成效,突出特色亮点和示范带动效应)、免冠证件照1张(分辨率240×320,jpg 或 jpeg 格式)、彩色工作照5张(分辨率956×1280以上,jpg 或 jpeg 格式,要求不同场景、主题明确、人物突出并附工作照说明)。同时,本次评选要求参评个人准备一份PPT汇报材料,展示干事创业的主要经历及成效,突出特色亮点和示范带动效应。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团组织提交上述电子版材料。
    4月812:00前申请人将推荐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及PPT汇报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统一打包同时压缩发送至邮箱sytx@cau.edu,cn,邮件主题、压缩文件包均命名为“二级团组织名称+推报人选姓名+教师/学生+乡村振兴青年先锋”。
人:谢泽昆
联系方式:sytx@cau.edu.cn

附件1: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候选人名单汇总表.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