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夏季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5- 24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毕业生同学: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院现启动2023届夏季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在籍的2023年夏季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其中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范围,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毕业生、地区定向生以及国防、医药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等定向生可参评。

二、评选项目

此次评选共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项,“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推荐。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取得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科技创新竞赛,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相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积极投身国家乡村振兴实践,立足服务三农振兴乡村,表现优异的毕业生,可重点推荐评选。

7.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助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可优先推荐评选。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申请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按要求及时向学院学生管理科提交相关材料。各系组织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学院组织线上答辩进行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定。

(一)申请人于5月28日上午10: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申报电子版材料清单打包压缩后发送到wangm@cau.edu.cn,邮件主题为“系别+姓名+优秀毕业生申报”。

1.《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

3.《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不填写奖励等级)

4.《优秀毕业生申请人详细情况汇总》(附件3)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各系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排序推荐,于6月1日上午10:00前将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发送至wangm@cau.edu.cn。

(三)学院审核各系推荐人选,组织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答辩会,在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中遴选出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拟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答辩的同学需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总结,内容活泼生动,包括姓名、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重点讲述在校期间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最少有两张生活照片(最多5张),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中。

(可参考2022届“青春闪光,榜样力量”优秀研究生毕业生风采展:http://news.cau.edu.cn/zhxwnew/869845.htm)

市级优秀毕业生答辩暂定于6月2日上午线下举行,答辩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

答辩要求:每人3分钟,自愿准备PPT。

(四)公示。学院对于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不能达到学校要求,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都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咨询方式:王淼,62736397,wangm@cau.edu.cn

监督方式:王胜男,62738381,wangshengnan@cau.edu.cn


附件1: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x

附件2: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附件3:优秀毕业生申请人详细情况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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