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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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范(试行)》(国科资函〔2018〕5号)要求,规范我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综合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现将我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档案材料应为纸质版,一式一份,落款盖章处清晰完整,具体材料包括: 1、项目 (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通知(原件,如无原件,请彩色打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结论反馈”处的综合绩效评价结论通知) (2)项目及所有课题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原件) (3)项目及所有课题综合绩效审计报告(原件) (4)项目执行期重要调整变更文件(原件) 2、课题 (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通知(复印件) (2)课题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表(复印件) (3)课题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原件) (4)课题综合绩效审计报告(原件) (5)课题执行期重要调整变更文件(原件) 3、子课题 (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通知(复印件) (2)课题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表(复印件) (3)子课题执行期重要调整变更文件(原件) (4)其它子课题级验收材料(如有) 二、材料提交 请项目/课题/子课题组于10月24日(周二)16:00前提交相关纸质版档案材料至中以楼A206。
学院联系人:武靓靓,62736533,wuliangliang@cau.edu.cn 科研院联系人:魏佳宁,62731371;陈立鹰,6273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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