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关于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4- 08 访问次数:

依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和《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中农大国资字〔2019〕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要求盘点到物,做到资产清晰、账实相符。具体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

根据各单位资产总量情况,现将盘点基准日划分为两个区间:

1.201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区间内所有购置入库(含受赠)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2.2023年12月31日前,所有购置入库(含受赠)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具体盘点基准日详看各单位盘点任务列表。

二、盘点工作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三、盘点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12日)

1)各教职工盘点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领用人依据系统内自查任务进行实地盘点,填报系统(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对有帐无物的资产填写《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见附件2);对有物无账的资产填写《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见附件3);对名下有闲置的资产填写《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附件4),自查完毕将填写的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单位资产管理员。

2)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督促落实本单位的资产盘点工作。对自查结果为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核查;对账实相符的固定资产按不少于其数量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单价大于10万元的资产必查。

3)结果上报:盘点完成后,核查单位根据核查与抽查情况,在系统中完成账目调整和汇总上报,撰写《(单位)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见附件5)。工作报告及相关附件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或处长办公会审议、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报国资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zcshebei@cau.edu.cn。(2024年4月12日17:00前)

(二)检查核实阶段(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6日)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清查盘点情况,深入学院和部门,核实盘点结果,重点核查资产账目不清,账实不符、资产标签未张贴、存放地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自查自评和检查核实情况,完成学校年度资产盘点报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资产盘点工作是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保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有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对盘盈、盘亏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并文字说明。国资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资产盘点结果进行核查,对于管理不善、盘点工作不实,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业务联系人:张建源  马姝婷    

联系电话:62736547

 

技术支持:

系统在线客服:点击系统右侧【在线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4001010335-3

  

 附件:

       1.《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

       2.《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

       3.《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

       4.《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